搜索
确认
取消
新闻中心

国新办举行《关于推进自由贸易试验区贸易投资便利化改革创新的若干措施》政策吹风会

  • 分类:行业动态
  • 作者:
  • 来源:
  • 发布时间:2021-09-08 10:30
  • 访问量:

【概要描述】2021年9月3日(星期五)下午4时,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请商务部副部长兼国际贸易谈判副代表王受文和交通运输部、人民银行有关负责人介绍关于推进自由贸易试验区贸易投资便利化改革创新若干措施,并答记者问。

国新办举行《关于推进自由贸易试验区贸易投资便利化改革创新的若干措施》政策吹风会

【概要描述】2021年9月3日(星期五)下午4时,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请商务部副部长兼国际贸易谈判副代表王受文和交通运输部、人民银行有关负责人介绍关于推进自由贸易试验区贸易投资便利化改革创新若干措施,并答记者问。

  • 分类:行业动态
  • 作者:
  • 来源:
  • 发布时间:2021-09-08 10:30
  • 访问量:
详情

2021年9月3日(星期五)下午4时,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请商务部副部长兼国际贸易谈判副代表王受文和交通运输部、人民银行有关负责人介绍关于推进自由贸易试验区贸易投资便利化改革创新若干措施,并答记者问。

会上,商务部副部长兼国际贸易谈判副代表王受文介绍了《国务院关于推进自由贸易试验区贸易投资便利化改革创新若干措施的通知》有关情况。

去年11月份,习近平主席在第三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上强调,中国将有效发挥自贸试验区引领作用,深入开展贸易投资自由化便利化改革创新。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商务部会同有关部门以及相关地方,研究制定了相关政策,并报请党中央、国务院同意,现在印发了《关于推进自由贸易试验区贸易投资便利化改革创新的若干措施》,《若干措施》赋予自贸试验区在贸易投资便利化方面更大的改革自主权,以期进一步加大改革创新力度,助力加快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

《若干措施》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在深入调研基础上,有针对性提出了19条具体措施,推动自贸试验区更好发挥改革开放排头兵的示范引领作用。《若干措施》整体来说有以下五个方面的特点:

一是提升贸易便利度。比如它的内容包括开展贸易进口创新,支持自贸试验区所在地培育进口贸易促进创新示范区;释放新型贸易方式潜力,支持自贸试验区发展离岸贸易;推进“两头在外”保税维修业务,支持自贸试验区内企业按照综保区维修产品目录开展保税维修业务;提升医药产品进口便利度,允许具备条件的自贸试验区开展跨境电商零售进口部分药品及医疗器械业务。

二是提升投资便利度。加大对港澳投资开放力度,将港澳服务提供者在自贸试验区投资设立旅行社的审批权限,由省级旅游主管部门下放到自贸试验区。放开国际登记船舶的法定检验,允许依法获批的境外船舶检验机构对自贸试验区内国际登记船舶开展法定检验。在自贸试验区实行产业链供地,对产业链关键环节、核心项目涉及到的多宗土地实行整体供应。

三是提升国际物流便利度。推进开放通道建设,支持自贸试验区所在城市有关的国际机场利用第五航权,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允许外国航空公司承载该城市到第三国的客货业务。支持自贸试验区试点多式联运“一单制”改革,鼓励自贸试验区制定并推行标准化多式联运单证,研究出台铁路运输单证融资政策文件。提升航运管理服务效率,将《船舶营业运输证》部分管理事项,也下放到自贸试验区所在地省级部门。

四是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便利度。在期货交易方面,提出进一步丰富商品期货品种,加快引入境外交易者参与期货交易,完善期货保税交割监管政策。开展本外币合一银行账户体系试点。推进融资租赁公司外债便利化试点。在符合条件的自贸试验区规范探索知识产权证券化模式。

五是探索司法对贸易投资便利的保障功能。探索赋予多式联运单证物权凭证功能,通过司法实践积累经验,为完善国内相关立法提供支撑,并推动在国际规则层面解决铁路运单物权凭证问题。同时,《若干措施》还提出完善仲裁司法审查,明确就境外仲裁机构在自贸试验区设立的仲裁业务机构作出的仲裁裁决进行司法审查所涉及的法律适用问题。

未来,商务部将切实履行国务院自贸试验区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职责,会同各地区、各部门、各自贸试验区,把党的领导贯穿于自贸试验区建设的全过程,狠抓工作落实,对《若干措施》中需要制定的具体意见、办法、细则以及方案的改革措施,推动有关方面在一年内完成。这就有一个明确的时间框架要求,确保这些措施能够有效落地见效。(来源:澎湃新闻·政务)

 

相关文件

暂时没有内容信息显示
请先在网站后台添加数据记录。

友情链接

发布时间:2020-12-19 15:39:34

友情链接:

地址:上海市崇明区港西镇三双公路1021号1幢A143室(上海津桥经济开发区)          行政类咨询电话:45646
业务类咨询电话:21381922222          邮箱:gtzlzhb@163.com

版权所有 © 上海明徽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沪ICP备2021016701号-1
这是描述信息

扫一扫公众号

XML 地图